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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2日,周桂华主任为槐荫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开展《民法典》专题讲座

来源: | 作者:山东正唐律师事务所 | 发布时间 :2020-12-22 | 219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0年12月22日,周桂华主任为槐荫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开展《民法典》专题讲座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简称《民法典》),进一步提升婚姻登记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婚姻当事人,2020年12月22日下午,槐荫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特邀山东正唐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桂华作专题辅导。区民政局二级调研员邱斌、婚姻登记员参加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家庭制度是规范夫妻关系和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此次专题学习邀请到周桂华主任现场授课。周桂华主任围绕《民法典》“婚姻家庭篇”详细解读了婚姻登记方面的内容,并就离婚冷静期规定、离婚协议签订、婚姻撤销情形、婚姻登记中注意事项等进行了重点讲解,与婚姻登记员就办理业务中遇到的现实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周桂华主任的授课集实用性、指导性于一体,事例详实、分析透彻、通俗易懂,对婚姻登记员熟练掌握《民法典》中婚姻登记政策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