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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3月15日,山东正唐律师事务所姜国华律师参加“新消费 我做主” 3·15 普法活动

来源: | 作者:正唐律师事务所 | 发布时间 :2016-03-21 | 210 次浏览 | 分享到:
2016 年3月15日上午,槐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省纤维检验局、市电视台生活频道、槐荫区食药局、槐荫区普法办等,在银座和谐广场店中厅举行了2016年“新消费 我做主”3·15普法宣传活动。山东正唐律师事务所受邀参加。

  2016年3月15日上午,槐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省纤维检验局、市电视台生活频道、槐荫区食药局、槐荫区普法办等,在银座和谐广场店中厅举行了2016年“新消费 我做主”3·15普法宣传活动。山东正唐律师事务所受邀参加。

  会场设立咨询服务、受理投诉台,接受消费者咨询,受理消费者投诉;设置识真辨假台,利用近年来查获的假冒伪劣商品向消费者传授识真辨假知识;现场开展消费维权知识有奖问答,现场气氛活跃。
  据统计,200余名群众参加了本次活动,现场共受理消费者咨询70余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12件,发放消费维权法规宣传资料5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