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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长征律师

周长征律师

周长征律师简介:

 

姓名:周长征

职务:济南市槐荫区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槐荫区大队法律顾问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山东正唐律师事务所人身损害事务部主任。

电话:13395315315

邮箱973071098@qq.com

微信:13395315315

QQ: 973071098

邮编:250000

 

个人简历:

 

周长征律师,男,1979年出生,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2000年5月9日开始从事法律服务工作。2001年4月13日经考试以济南市市中区第一名的优异成绩被山东省司法厅授予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资格,法律服务职业资格证号1150111001562002年7月25日曾为轰动济南市的6名流浪打工妹提供法律援助,齐鲁晚报跟踪报道最终圆满解决,获得社会好评。周律师至今已执业22年之久,法律基本功深厚,号称法律“资深老中医”。现任济南市槐荫区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济南中院、槐荫区法院特邀调解员。周律师爱好广泛,乐于与人交往;思维缜密、处事稳健、追求效率与完美是周律师的工作作风;为人诚实、守信、热情,工作上为当事人争取利益最大化是周律师坚持不懈的追求。

 

主要社会任职:

 

1.济南市律师协会维权委员会委员

2.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槐荫区大队法律顾问

2.济南市槐荫区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3.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

4.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

5.济南市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专家资源库专家

6.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律师

7.企事业法律顾问太多(略)

 

主要业务专长:

 

疑难复杂案件、婚姻家庭继承、刑事辩护、交通事、保险合同民间借贷等。

 

案例或从业业绩:

1.2002年7月25日,轰动济南市的6名流浪打工妹被用人单位逐出,工资没结算,证据没取得,通过社会呼吁,齐鲁晚报求助,经过技巧性取证,最终圆满解决,获得社会好评。

2.2012年2月3日韩某被曹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曹公刑拘通字(2012)00033号拘留通知书;2012年6月25日曹县人民法院(2012)曹刑初字第189号刑事判决书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菏刑一终字第82号刑事裁定书发回重审;2013年9月16日曹县人民法院(2013)曹刑重字第1号刑事判决书,认为公诉机关对被告人韩某放火罪的指控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构成放火罪。该案被告人成功于2013年9月18日被无罪释放,被羁押于曹县看守所592天。

3.2011.12市委政法委、市宣传部、综治办、司法局、法院评委优秀调解能手。

4.2015.1济南市司法局评最美调解员。

5.2015.12.21获得全国法律顾问大赛18名

6.2016.1.18山东省司法厅评为二等功

7.2016.2济南市司法评为年度人物提名奖

8.2017.5济南市槐荫区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评为司法部二等功

9.2020.12.28滕州法院依法对张某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进行公开宣判,以寻衅滋事罪、合同诈骗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伪造公司印章罪等罪名数罪并罚,对张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五千元,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以合同诈骗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名数罪并罚,判处其余七名被告人十一年至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周长征律师为其辩护,获得当事人好评,取得良好的辩护效果,法庭采纳了部分辩护思路。

10、未经当事人许可的没有登载,可登陆裁判文书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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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长征律师简介:

 

姓名:周长征

职务:济南市槐荫区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槐荫区大队法律顾问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山东正唐律师事务所人身损害事务部主任。

电话:13395315315

邮箱973071098@qq.com

微信:13395315315

QQ: 973071098

邮编:250000

 

个人简历:

 

周长征律师,男,1979年出生,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2000年5月9日开始从事法律服务工作。2001年4月13日经考试以济南市市中区第一名的优异成绩被山东省司法厅授予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资格,法律服务职业资格证号1150111001562002年7月25日曾为轰动济南市的6名流浪打工妹提供法律援助,齐鲁晚报跟踪报道最终圆满解决,获得社会好评。周律师至今已执业22年之久,法律基本功深厚,号称法律“资深老中医”。现任济南市槐荫区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济南中院、槐荫区法院特邀调解员。周律师爱好广泛,乐于与人交往;思维缜密、处事稳健、追求效率与完美是周律师的工作作风;为人诚实、守信、热情,工作上为当事人争取利益最大化是周律师坚持不懈的追求。

 

主要社会任职:

 

1.济南市律师协会维权委员会委员

2.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槐荫区大队法律顾问

2.济南市槐荫区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3.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

4.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

5.济南市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专家资源库专家

6.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律师

7.企事业法律顾问太多(略)

 

主要业务专长:

 

疑难复杂案件、婚姻家庭继承、刑事辩护、交通事、保险合同民间借贷等。

 

案例或从业业绩:

1.2002年7月25日,轰动济南市的6名流浪打工妹被用人单位逐出,工资没结算,证据没取得,通过社会呼吁,齐鲁晚报求助,经过技巧性取证,最终圆满解决,获得社会好评。

2.2012年2月3日韩某被曹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曹公刑拘通字(2012)00033号拘留通知书;2012年6月25日曹县人民法院(2012)曹刑初字第189号刑事判决书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菏刑一终字第82号刑事裁定书发回重审;2013年9月16日曹县人民法院(2013)曹刑重字第1号刑事判决书,认为公诉机关对被告人韩某放火罪的指控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构成放火罪。该案被告人成功于2013年9月18日被无罪释放,被羁押于曹县看守所592天。

3.2011.12市委政法委、市宣传部、综治办、司法局、法院评委优秀调解能手。

4.2015.1济南市司法局评最美调解员。

5.2015.12.21获得全国法律顾问大赛18名

6.2016.1.18山东省司法厅评为二等功

7.2016.2济南市司法评为年度人物提名奖

8.2017.5济南市槐荫区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评为司法部二等功

9.2020.12.28滕州法院依法对张某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进行公开宣判,以寻衅滋事罪、合同诈骗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伪造公司印章罪等罪名数罪并罚,对张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五千元,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以合同诈骗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名数罪并罚,判处其余七名被告人十一年至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周长征律师为其辩护,获得当事人好评,取得良好的辩护效果,法庭采纳了部分辩护思路。

10、未经当事人许可的没有登载,可登陆裁判文书网查询。

周长征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现执业于山东正唐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周律师业务领域:交通事故、婚姻家庭、遗产继承、人身伤害赔偿、刑事辩护等。
周律师爱好广泛,乐于与人交往;思维缜密、处事稳健、追求效率与完美是周律师的工作作风;为人诚实、守信、热情,工作上为当事人争取利益最大化是周律师坚持不懈的追求。
联系电话:13395315315
QQ:973071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