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正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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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洪延律师

马洪延律师

姓名:马洪延

职务:民商事法律事务部主任

电话:15634108808

邮箱:m15634108808@163.com

邮编:250117
        个人简历:

        主要社会任职: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特约调解员、山东省社会组织联合会会员

主要业务专长:建设工程、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婚姻继承、其他合同纠纷等。

案例或从业业绩:马洪延律师,山东正唐律师事务所特聘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济南律师协会会员。自律师执业以来,以细致、专业、耐心,成功代理了大量的诉讼业务,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在工作中秉承“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所想”的理念,以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评价。

马律师代理过的部分民事案件:

1、代理李某与萌蒂(中国)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经过仲裁及法院审理,涉及5个案件,在马律师的积极努力下,撤销了萌蒂(中国)制药有限公司向李某某下发的待岗通知书恢复李某的岗位并获得赔偿近20余万元,取得了不错的案件和社会效果。

2、代理山东鲁能某客运出租有限公司与张某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过代理,最终认定山东鲁能某客运出租有限公司对张某某主张的超过保险责任限额部分的合理损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赢得了当事人好评。

3、代理青岛某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诉重庆某某劳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该案历经三年审理,最终法院支持了青岛某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要求重庆某某劳务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近百万的全部诉讼请求,同时法院认定该违约金与青岛某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支付重庆某某劳务有限公司的劳务费相互冲抵,该认定直接使得青岛某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得以从一系列诉累中脱身,取得了当事人高度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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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马洪延

职务:民商事法律事务部主任

电话:15634108808

邮箱:m15634108808@163.com

邮编:250117
        个人简历:

        主要社会任职: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特约调解员、山东省社会组织联合会会员

主要业务专长:建设工程、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婚姻继承、其他合同纠纷等。

案例或从业业绩:马洪延律师,山东正唐律师事务所特聘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济南律师协会会员。自律师执业以来,以细致、专业、耐心,成功代理了大量的诉讼业务,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在工作中秉承“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所想”的理念,以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评价。

马律师代理过的部分民事案件:

1、代理李某与萌蒂(中国)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经过仲裁及法院审理,涉及5个案件,在马律师的积极努力下,撤销了萌蒂(中国)制药有限公司向李某某下发的待岗通知书恢复李某的岗位并获得赔偿近20余万元,取得了不错的案件和社会效果。

2、代理山东鲁能某客运出租有限公司与张某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过代理,最终认定山东鲁能某客运出租有限公司对张某某主张的超过保险责任限额部分的合理损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赢得了当事人好评。

3、代理青岛某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诉重庆某某劳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该案历经三年审理,最终法院支持了青岛某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要求重庆某某劳务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近百万的全部诉讼请求,同时法院认定该违约金与青岛某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支付重庆某某劳务有限公司的劳务费相互冲抵,该认定直接使得青岛某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得以从一系列诉累中脱身,取得了当事人高度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