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正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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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提前介入案件,为农民工索赔90000元

2015年3月份,娄某在济南一工地上在拆除车库时,一块木胶板从车库上方掉下,砸倒娄某,造成娄某住院受伤。娄某在住院治疗期间,因为娄某及其子女有法律意识,不愿和工地“私了”,及时找到我们,寻求法律的帮助。我们介入后,为了方便娄某及时的治疗,我们与雇佣娄某的包工头和工地及时沟通,及时的固定娄某在该工地干活及受伤的事实。与包工头李某沟通普法教育后,李某同意出娄某在住院期间的医疗费。在娄某出院后,建筑工地及包工头李某不再给娄某其他费用。

   正因为前期工作准备到位,证据固定及时。面对工地与包工头李某的不再赔偿的态度,考虑到娄某的经济能力及法院审理的漫长,我们采取以向法院起诉为名,迫使工地及包工头李某与我们私下调解的策略。

   最后,经过我们的多方努力,最终工地、李某与娄某达成和解。李某一次性赔偿娄某误工费、护理费等各种费用90000元。

   当家是农村的娄某拿到90000元钱,娄某激动的说:“多亏了你们律师了,如果没有你们的帮助,我可能就接受了工地私下给我的10000元钱"私了"了,非常感谢马律师、李律师你们的帮助。”

   经历娄某原先的无助、急切、有律师帮助的放心、踏实、再到拿到那9万元的激动。我们深深的感受到了,在外打工的农民工兄弟在没有法律帮助下的那种无助,农民工兄弟法律意识对于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作用,特别是律师提前介入的重要性。

   希望通过分享娄某的案例,让更多的人了解到每个人具有法律意识的重要性及律师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努力与贡献。养成遇事提前咨询律师,寻求律师,让律师提前介入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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