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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房屋能否要回

来源: | 作者:正唐律师事务所 | 发布时间: 2015-07-24 | 824 次浏览 | 分享到:
王女士与丈夫于2003年结婚,2006年购买了价值35万元的商品房一套,房产证上登记的是丈夫的名字,2011年丈夫背着她将房屋赠与给第三者张某,那么,王女士能要回该房屋吗?该赠与是否有效?

赠与房屋能否要回


赠与房屋能否要回


王女士与丈夫于2003年结婚,2006年购买了价值35万元的商品房一套,房产证上登记的是丈夫的名字,2011年丈夫背着她将房屋赠与给第三者张某,那么,王女士能要回该房屋吗?该赠与是否有效?

王女士能要回房屋,该赠与行为是无效的。理由是:首先,该房屋系夫妻婚后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对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权利,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本案中,王女士的丈夫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屋无偿赠与给张某,严重损害了王女士的财产权益,有违民法上的公平原则;其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全部共同财产不分份额的共同享有所有权。夫妻双方无法对共同财产划分个人份额,也无权在共有期间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只有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才可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确定各自份额。因此,王女士的丈夫擅自将房屋赠与他人的行为应为全部无效,王女士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回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