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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刘某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贪污罪案,判处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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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刘某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贪污罪案,判处缓刑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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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正唐律师事务所
|
发布时间:
2012-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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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作者:山东正唐律师事务所周桂华律师
案例作者:山东正唐律师事务所周桂华律师
案例来源:山东正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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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贪污罪。
案例简介:某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刘某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贪污罪。
某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刘某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贪污罪,在数罪并罚的情况下,经过山东正唐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桂华律师辩护,判处刘某缓刑,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该案在开庭时,该市中级法院和该市所有区、县法院副庭长以上领导职务的法官200多人都参加了旁听,该案在当地引起了很大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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