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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方式

来源: | 作者:正唐律师事务所 | 发布时间: 2015-07-25 | 760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在交通事故出现死亡时,针对死者的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问题是很多人的疑惑,在本文中,笔者举例说明。
     在交通事故出现死亡时,针对死者的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问题是很多人的疑惑,在本文中,笔者举例说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举例:济南市城镇居民赵C死亡,有一子7周岁,需要11年生活费,一女儿5周岁,需要13年生活费;其父母2人均是65岁,需要15年生活费,赵C共有兄妹2人。赔偿标准是2013年济南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7112元。
男孩每年的生活费是:8556元(19934÷2人赵C和妻子)
女孩每年的生活费是:8556元(19934÷2人赵C和妻子)
父每年的生活费是:8556元(19934÷2人赵C兄妹)
母每年的生活费是:8556元(19934÷2人赵C兄妹)
第1——11年,被扶养人生活费为34224元,超出2013年济南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7112元,因此第1——11元被扶养人生活费是17112元。
第12——13年,扶养人生活费为25668元,超出2013年济南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7112元,因此第12——13元被扶养人生活费是17112元。
第14——15年,扶养人生活费为17112元,未超出2013年济南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7112元,因此第14——15元被扶养人生活费是17112元。